车辆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车辆在该路段行驶时时速为55公里左右,却被电子监控拍到时速121公里,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司机任先生表示:“大白天,区县道路,依维柯厢货,怎么可能跑到120公里那么高的时速?”

任先生是西安一家药企公司的配送员,2026年4月24日中午12点51分,他驾驶公司的一辆依维柯厢货从咸阳武功县前往周至一家医院送药。他说,车辆全程时速控制在60公里,正常行驶。几天后,公司告知他在周普路3公里200米处被交警拍到超速行驶。登录交管12122平台查询后,确实有一条超速交通违法记录,显示当天12点51分29秒车速121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需罚1000元、扣6分。

任先生多次前往武功县交警队沟通此事,但没有结果。他表示,自己把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提供给交警队,但对方并不接受。据称,12122平台显示交警通过两张照片判定他超速,而非完整视频。

任先生介绍,公司使用的是车队管理系统,行车视频会上传到云端服务器,个人无法篡改。记者查看了事发时的行车记录视频,视频上有经纬度、时间以及车速信息。经专业地图软件核对,视频上的经纬度信息确实在周普路附近。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2时50分52秒至12时51分51秒,这一分钟的速度在55公里/小时左右浮动,未超过60公里/小时。51分29秒时显示时速为55公里/小时。路边有限速60公里的警示牌,画面中的其他社会车辆车速平稳,与前后车辆速度基本一致,车距稳定,没有加速、超车、飙车等迹象。车队管理系统中记载的行车轨迹也显示该车当时确实在周普路行驶,系统未记录该车辆超速行为。
武功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点位为地感线圈定点测速,设备经陕西省计量研究院检定,在有效期内,每年都会标定,数据合法有效。对于行车记录仪,交警认为其不具备法定测速资质,无权威检定报告,画面可快进慢放,不足以推翻交管设备数据。司机如果要申请撤销违法记录,需要提供行车记录仪的有效鉴定证明。截至目前,该测速点暂未接到其他车主的类似异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车主应第一时间完整保存行车记录仪视频及仪表盘截图、路段路牌等证据,并依据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异议。交警测速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作为执法证据。车主可要求交警出示涉案测速仪的有效检定证书,无证书或证书过期则测速数据无效。为妥善处理此事,交警部门与车主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车记录仪进行鉴定。如经鉴定行车记录仪无任何问题,则可采纳车主的意见。
赵良善建议线上炒股配资开户,后续车主应携带证据材料前往武功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诉,核心诉求为撤销错误超速记录;若申诉不成立,可在60日内向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仍不服,可在6个月内向武功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第三方司法鉴定比对数据,由交警举证其测速设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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